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疾病应急救助项目等3项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19〕30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疾病应急救助等3项资金共25,812万元,包括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1,803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7,937万元、计划生育项目资金6,072万元。此3项资金预算收入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1302 疾病应急救助”等“210卫生健康支出”下的项级科目。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市、县(市、区)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省级部门制订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科学设定你市、县(市、区)项目绩效目标,在收到补助资金的60日内报省财政厅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请加强资金监管,并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疾病应急救助等3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总表.doc
2.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3.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4.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xls
5.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xls
6.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xls
7.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补助资金).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