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174号
省教育厅,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清算下达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共4,518.24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预算法和财科教〔2019〕19号文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市县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于挤占、截留、挪用、虚列或套取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附件5)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各市做好本市绩效目标的分解下达工作。
附件:1.清算下达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明细表
2.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清算资金安排表(地市合计)
3.2019-2020学年省属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补助清算资金安排表(省属高校)
4.2019-2020年省属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补助清算资金安排表(省属高中)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