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19〕93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拨付2019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财农〔2019〕8 号),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19防灾减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水稻、果树、蔬菜、茶叶等重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的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应急防控补助,鼓励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生产者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和科学用药等综合防治措施等。各市县应按照《预算法》要求,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地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分配表.doc
附件2: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绩效目标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