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预计数的通知》(财科教〔2017〕163号),现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共62,240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款列2018年度“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支出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通过增量调度方式拨付到各地市、财政省直管县(市),请各地市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市辖区及非财政省直管县(市)。
二、请尽快将资金细化安排到具体项目,按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2018年,省财政将重新核定各市(县、区)该项资金全年预算,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
三、请各地市财政和教育部门按照《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7〕43号)要求,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汇总报送所辖县(市、区)当年补助资金申报材料。逾期不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作放弃申请中央薄改补助资金,省将不予安排或收回中央资金。
附件:1.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补助资金明细表
2.财政部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