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18年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共246,297万元(具体地区、金额详见附件)。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21 其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附件:1.2018年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资金提前下达表
2.山区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