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区)财政(税)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共23,448.012万元(具体安排金额详见附件),该资金列2018年“2050201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资金通过增量调度方式拨付到各地级以上市、财政省直管县(市),请各地级以上市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市辖区及非财政省直管县(市)。
二、请尽快将资金细化安排到具体项目,按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2018年,省财政将重新核定各市(县、区)该项资金全年预算,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
三、各地市在确保不低于省核定的全市资助人数的前提下,可根据各县(市、区)上一年度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地方财力投入、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适当调整各县(市、区)的学前教育资助比例,并向经济欠发达县(市、区)和农村幼儿园倾斜。
附件:1.提前下达2018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明细表
2.财政部提前下达2018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生活费补助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