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老区苏区消防站装备扶持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
粤财工〔2020〕223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老区苏区消防站装备扶持计划项目经费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科目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请列入2021年支出,待年度预算开始后拨付使用。各地市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请加强对资金的绩效管理,结合我省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的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发挥实效。
附件:1.2021年老区苏区消防站装备扶持计划项目经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总表)
2.2021年老区苏区消防站装备扶持计划项目资金安排表(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