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
粤财教〔2018〕350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文〔2018〕129号),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现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1,100万元(具体项目、项目单位及补助金额详见附件)。此款列2019年度“20709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范围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接受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监督。
二、各地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资金分配下达到具体项目单位。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会同本地区主管部门确定本地区以及明细项目的绩效目标。同时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资金分配情况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