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省级评审结果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23〕8号),经3月16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打分,梅州市大埔县、江门市新会区总分列第1、2位,拟作为我省推荐参评示范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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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23〕8号),经3月16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打分,梅州市大埔县、江门市新会区总分列第1、2位,拟作为我省推荐参评示范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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