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的通知
粤财金〔2022〕30号
广州市财政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目录清单和分配方案的函》,现提前下达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共300万元(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市将省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广东数字金融创新产业园建设,打造“数字金融+产业”生态合作平台项目,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请你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你市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60日内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分配表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