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2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市、省企联合基金等)项目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2〕107号
省科技厅: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商请下达2022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市、省企联合基金等)项目资金的函》(粤科函资字〔2022〕807号),现安排2022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市、省企联合基金等)13,368.5万元(科目、金额、具体单位及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1-4)。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省市、省企联合基金等项目。省市、省企联合基金均为科研资金,并已落实到具体项目,请各单位在收到省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后尽快按粤财规〔2019〕5号文相关规定直接支付至项目承担单位账户。
二、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市、省企联合基金等)项目计划安排计划总表
2.2022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市、省企联合基金等)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