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央示范城市评审结果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28号),经4月28日上午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打分,中山市、东莞市总分位列前两位,拟作为我省推荐参评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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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28号),经4月28日上午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打分,中山市、东莞市总分位列前两位,拟作为我省推荐参评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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