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2022年有关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粤财工〔2022〕27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韶关市、阳江市、云浮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2〕2号),现安排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第三批)(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1),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表(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资金安排表
2.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