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2022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考评指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政府债券发行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水平,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管理的通知》(粤财债〔2021〕19号)“广东省财政厅可结合市场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考评指标具体构成及权重”的要求,现调整完善相关考评指标(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2月17日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政府债券发行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水平,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管理的通知》(粤财债〔2021〕19号)“广东省财政厅可结合市场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考评指标具体构成及权重”的要求,现调整完善相关考评指标(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