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财政厅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我厅无相关事项)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我厅无相关事项)
五、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我厅无相关事项)
六、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广东省财政厅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广东省财政厅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广东省财政厅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
表二
广东省财政厅2021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六
广东省财政厅2021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为了确定是否给予行政许可所作的现场勘验、检查等过程性行为、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第二部分 广东省财政厅2021年度
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本部门将“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许可审批”以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由地市实施。2021年度省财政厅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数量为0。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2宗,罚没金额10.0404万元。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2宗,罚没金额10.0404万元。(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0宗,罚没金额0元。
2.(1)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5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
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3.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三、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38次。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38次。(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0次。
2.(1)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3.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四、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没有发生行政许可(我厅行政许可事项已委托由地市财政部门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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