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结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
粤财金〔2022〕2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结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并拨付新冠病毒疫苗生产运输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财金〔2021〕128号),现收回你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具体金额、企业名单见附件)。此项资金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79902重点企业贷款贴息”,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政府间转移支付”,项目名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10001”。本项资金全部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相应追减市县支出,收回资金通过2021年省与市县年终结算办理,在当年度补助专款对账中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