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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年12月20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社〔2021〕303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关于报送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粤卫财务函〔2021〕 号),现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等工作,并同步下达任务清单(详见附件3)。请各地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60日内报送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3-1.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工作任务表(市县)

     3-2.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监测检测随访干预(市县)

     3-3.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工作任务表(市县)

     3-4.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专项工作任务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市县)

     3-5.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市县)

     3-6.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

     3-7.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市县)

     3-8.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市县)

     3-9.提前下达2022 年中央财政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任务表

     3-10.提前下达2022 年中央财政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癫痫防治管理工作任务表

     3-11.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项目—新冠肺炎监测工作

     3-12.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项目—病毒性腹泻监测工作

     3-13.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项目—致病菌监测工作

     3-14.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项目—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4.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下载:附件1-4.zip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8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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