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粤财社〔2021〕292号
广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60号)以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报送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粤医保函〔2021〕338号),现提前下达你市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预算2,780万元(附件1,项目代码:Z175080070002)。此项支出列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2296013 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市级医疗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后,按照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在市级医疗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统收统支。请科学测算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需求,结合上级补助资金,合理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