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省节目)工程运行维护等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235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22年度预算安排以及省广电局分配方案,现由省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市县台站修缮救灾补助、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专项和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省节目)工程运行维护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2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市县台站修缮救灾、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和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省节目)工程运行维护相关支出。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市县台站修缮救灾补助、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省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省节目)工程运行维护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4.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省节目)工程运行维护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