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财政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21〕251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省民政厅《关于报送提前下达2022年省财政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市)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此项支出列2022年度“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功能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请各地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民规字〔2021〕1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60日内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2022年提前下达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