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三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21〕254号
省卫生健康委,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三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42号)及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三批)补助资金(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项目代码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Z155080000004”,资金标识均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
二、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要结合单位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三批)补助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