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1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粤财社〔2021〕218号
梅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29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现将2021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转下达给你们(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专项用于梅江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投。请梅州市财政局尽快将资金安排到梅江区项目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1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