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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特大三防应急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2021年06月11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资环〔2021〕38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商请下拨2021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函》(粤应急函〔2021〕209号),经审核,现下达2021年省级特大三防应急救灾资金(第二批)共计3000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1、2),用于支持我省部分受灾地区做好防旱抗旱工作。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广东省特大三防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各地级以上市应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地、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1年省级特大三防应急救灾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2.2021年省级特大三防应急救灾资金(第二批)安排明细表

     3.各地市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6月10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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