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2021年05月21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科教〔2021〕72号

省教育厅: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方案,现安排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共7,360万元。其中:安排华南师范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补助资金各4,080万元、收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粤财预〔2021〕8号)安排暨南大学的部校共建新闻学院专项经费800万元(具体单位、金额和科目见附件1,项目详见附件2,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高校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粤财教〔2017〕235号)要求使用资金,结合预算安排科学合理确定一流学科的项目建设计划及绩效目标,注重巩固本科教育基础地位,向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倾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在收到补助资金30日内,有关高校应将具体项目安排计划以适当方式公示,并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参照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省级整体绩效目标(附件3)和具体项目安排计划,科学合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绩效目标。具体项目安排计划和绩效目标应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办法的规定,对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汇总表(第二批)

     2.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情况表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5月19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