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茂名市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项目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20〕169号
茂名市财政局,高州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请重新下达“广东省茂名市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项目”经费的函》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专项(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0〕126号)下达给高州市的“广东省茂名市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项目”资金1160万元,重新下达茂名市“广东省茂名市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项目”项目资金1160万元(详见附件)。请高州市做好账务处理及年终编报决算等工作,请茂名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重新下达资金绩效目标与此前粤财农〔2020〕126号文下达资金绩效目标一致(下达地改为茂名市),请茂名市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收回并重新下达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专项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