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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2020年12月18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金〔2020〕55号

湛江、茂名、肇庆、阳江、清远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为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现提前下达你市2021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方向)。上述资金列入2130801“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待2021年清算文件下达后据实清算。

  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是: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45%;农村地区新增银行结算账户数量增长率≥6%;申报定向费用补贴的金融机构满意度≥85%。请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资金提前下达安排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6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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