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粤财金〔2020〕55号
湛江、茂名、肇庆、阳江、清远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为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现提前下达你市2021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方向)。上述资金列入2130801“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待2021年清算文件下达后据实清算。
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是: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45%;农村地区新增银行结算账户数量增长率≥6%;申报定向费用补贴的金融机构满意度≥85%。请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