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277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1年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省补助资金预算共55246.4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1、2,绩效目标见附件3。此款收入列2021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1年“2050201学前教育”。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建立全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粤财教〔2018〕336号)有关规定,2021年全省学前教育生均拨款补助最低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500元,各地学前教育生均拨款补助标准不得低于省定最低标准,请各地切实落实本地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所需资金。
二、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解至有关单位和财政部门。市县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各地要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省补助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