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146号
省科技厅,各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期)安排方案的函》(粤科函资字〔2020〕463号),现下达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3,790万元(具体单位、金额、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1-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资金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广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第二批)计划安排表
2.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第二批)计划安排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