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资环〔2020〕64号
紫金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0〕45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中央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函》(粤自然资函〔2020〕514号),经研究,现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度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790万元(科目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紫金县苏区镇居委长排坑、炮子村梅兴街(二期)特大型滑坡综合治理工作,请收文后尽快将资金安排给有关项目单位,并将下达资金文件抄送省财政厅(资源环境处)。此项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二、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同时,请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中央财政2020年度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