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预算的通知
粤财建〔2020〕18号
广州市、韶关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安排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20〕17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回省财政厅以《关于转下达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粤财建〔2017〕52号)下达的韶关市东田一路延长线工程项目资金1959.72万元(科目详见附件1)。收回资金通过年终往来资金清算收回,请韶关市财政局在当年度补助专款对账中反映。
二、安排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员工生活配套区项目资金1959.72万元(科目详见附件1)。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用途用款。年终按规定编报支出决算。
四、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结合我省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实效。
附件:1.调整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情况表.doc
2.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