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
粤财工〔2020〕21号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应急管理厅核定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0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省本级项目资金12,92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专项资金安排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