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森林保险中央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粤财资环〔2019〕51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地方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2020年预算指标的通知》(财金〔2019〕118号)、省林业局《关于报送2020年森林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分配方案的函》(粤林函〔2019〕471号),经研究,现将2020年森林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各地收入列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0252”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收文后尽快将资金转下达给有关县(市、区),并将资金下达文件抄送省财政厅(资源环境处)。
二、此项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请按照《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16〕123号)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4〕179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森林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安排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