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19〕310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共61,244万元,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20,985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40,259万元(不含中央财政直接下达深圳的资金)。此项预算收入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卫生健康支出”下的项级科目。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支出,待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市、县(市、区)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省级部门制订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科学设定你市、县(市、区)项目绩效目标,在收到补助资金的60日内报省财政厅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请加强资金监管,并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分配总表.doc
3-1.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pdf
3-2.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补助资金测算表.pdf
3-3.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测算表(人口因素).pdf
4.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卫生人才培养培训项目).xls
5.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