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通知
粤财社〔2019〕283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2020年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58,517万元(具体安排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7)。此款用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601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科目。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规定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并按照中央及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件8-10),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2.2020年省级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市县部分).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