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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19年及提前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9年12月05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科教〔2019〕241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清算2019年及提前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共281,509,280元,残疾学生及外省户籍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共5,946,857元,共287,456,137元(具体地区、金额详见附件1-3)。该资金地市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4 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同时,请切实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4、5)。

  附件:1.清算2019年及提前下达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安排表.doc

            2.清算2019年及提前下达2020年广东省地市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明细表.xls

            3.清算2019年及提前下达2020年广东省地市属普通高中免学费明细表 .xls

            4-5.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残疾学生免学费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4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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