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215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149号),现提前下达2020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共1,440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收入列2020年“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20507 特殊教育”相关项,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2号)的规定范围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二、各有关地级市财政、教育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资金分配下达到县级财政、教育部门或落实到具体项目,并于收到省财政厅资金下达(或提前下达)文件60日内将资金分配项目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
三、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情况表.doc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特殊教育补助资金) .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