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并重新安排部分教育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126号
省教育厅,阳江市财政局:
省教育厅转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调整安排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消防整改工程资金和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经费建议方案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收回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经费39,046,828元;同意收回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消防整改工程资金20,973,100元。上述共计收回资金60,019,928元,请你厅及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理,年终按规定统一列报决算。
二、根据省教育厅方案,本次安排广东实验中学5,000,000元,专项用于学校高中综合教学大楼项目建设;安排阳江市55,019,900元,专项用于阳江应用技术学院(筹)建设(详见附件)。请你厅指导各地、各单位应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和资金绩效管理,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