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78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18号),现下达2019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600万元(具体项目单位及补助金额详见附件1)。此款列2019年度“20709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范围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各地在安排具体项目时,应同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核对,避免重复支持。
二、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参照2019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3),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
三、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办法的规定,对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资金项目明细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