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粤财建〔2019〕53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9〕249号)和《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转下达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林财〔2019〕6号),现将2019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310万元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99其他基本建设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转移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广东省韶关南片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广东省原中央苏区潮州片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和广东省阳江片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建设。请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抓紧将资金安排到项目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你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预算执行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安排表.doc
2.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绩效目标表.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