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重点实验室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等)项目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11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商请下达2019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重点实验室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等)项目资金的函》(粤科函资字〔2019〕982号),现将2019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重点实验室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等)项目资金共14,230万元下达给你们,列“2060299 其他基础研究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其中12,280万元级次为本级,1,950万元级次为对下(具体项目、金额、经济分类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项目资金均为科研资金,并已落实到具体项目,请各地各单位在收到省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后尽快按粤财教〔2017〕503号文相关规定直接支付至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户。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重点实验室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等)安排表.doc
2.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及科技基础条件资源领域(结转类)项目计划安排表.xls
3.2019年省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生物种质资源库、实验动物科学)项目计划安排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