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追加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6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经研究,现下达2019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追加资金共34426万元(详见附件)。该项收入列2019年“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9年“20502 普通教育”相关项。如果相关转移支付办法有所调整或变化,将再行清算。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资金通过增量调度方式拨付到各地级市、财政省直管县(市),请各地级市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市辖区及非财政省直管县(市)。各市(县)、各部门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校舍的日常维护,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校舍及围墙等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对于自然灾害频发或出现灾情的地区,要优先将补助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除险加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快消除贫困地区“大班额”,着力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三、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9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追加资金分配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