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9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人才发展)(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教〔2019〕103号
省国资委:
按照《关于报送2019年人才发展(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函》(粤国资函〔2019〕526号)要求,现安排人才发展(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600万元。此款全部为省本级,列“2011099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学习培训、建立常态化企业家培训机制有关工作。请部门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9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人才发展)(第二批)分配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