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粤财工〔2019〕49号
省应急管理厅: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申请下达2019年度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第一批)的函》(粤应急函〔2019〕298号),现将2019年度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省本级项目资金370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106安全监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请你单位按照《预算法》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涉及政府采购及和信息化项目的资金,请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请你单位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9年度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项目资金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