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拟安排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11日至9月17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粮食局联系电话:020-83562619;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513。
附件:中央财政2017年广东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拟安排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