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标准化战略和质量检测专项资金(不含农业标准化发展技术标准战略项目)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标准化战略和质量检测专项资金(不含农业标准化发展技术标准战略项目)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4月21日至4月2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质监局、省财政厅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质监局020-38835189,传真:020-38835959;
省财政厅020-83170572,传真:020-83170834
附件:2017年标准化战略和质量检测专项资金(不含农业标准化发展技术标准战略项目)分配方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