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通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教〔2014〕283号)的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对2017年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省补助资金进行了分配。现根据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2017年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省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方案分配结果予以公布。安排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提前下达2017年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省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方案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