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2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第2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和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3月27日至4 月2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逾期或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省水利厅联系人:刘艳敏,电话:020-38356570;
省财政厅联系人:胡中原,电话:020-83170120。
附件:1.2016年第2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分配计划
2.2016年第2批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分配计划
3.代征手续费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4日
附件1:2016年第2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分配计划表.xls 附件2:第2批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分配计划表.xls 附件3:代征手续费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