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关于同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2018年02月22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在中国内地跨省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4号)及《财政部关于下放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项目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会〔2013〕25号),现批准你所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粤财会)字外所临证第002号〔2018〕《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五年(从作出批准临时执业之日起计算)。你所应当按照《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及时进行业务报备。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2月21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