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的函
省直有关单位:
为检验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管理水平,按照《省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粤财评〔2014〕7号)、《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18号)等文件的规定,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按照评价规范,对你单位有关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实施了综合评价,形成了相关绩效评价报告__份。现将评价报告正式印发你单位。
请你单位根据评价结果及相关文件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以绩效为导向,完善财政资金及支出项目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及其具体支出项目预算安排、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
联系电话:83170851、93170680、83170535,传真:8317058,
电子邮箱:cztjxc@126.com。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