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东莞市佰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东莞市佰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事务所名称:东莞市佰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制。
二、东莞市佰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俞莹(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41900150026)、刘蔚(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41900020014)。
三、东莞市佰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俞莹。
四、东莞市佰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业务范围是:企业会计报表审查,企业审计报告出具,企业资本验证,验资报告出具,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业务,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咨询,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五、请你们接本批复文件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月24日